“歷史建筑作為城市歷史發展的重要見證,是城市的鄉愁,是城市特色的重要組成部分。當前,要創新歷史建筑保護思路,出臺歷史建筑保護管理辦法。”省十二屆人大代表、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建筑師、規劃所所長陳友榮說。
據悉,《福建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條例(草案)》將于近日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三審,如果獲得通過,讓陳友榮牽掛的鄉愁將受到法規的保護。
目前,天津、青島、杭州等歷史建筑保護與利用走在前列的城市,已通過歷史建筑的保護及科學合理利用,為城市留住了歷史記憶,增添了城市特色。福建目前共有歷史文化名城8個,省政府公布的歷史文化街區9個,歷史文化名鎮名村85個,中國傳統村落125個和形形色色的歷史建筑。在省住建廳和省文化廳聯合開展的全省歷史建筑普查中發現,很多歷史建筑在舊城改造過程中被拆除,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也有一些不足。
“歷史文化名城和古跡保護工作存在困難,部分歷史建筑群落存在使用、管理不合理問題,由于產權復雜、住戶貧困,大量傳統民居院落年久失修成危房。”省十二屆人大代表、民進福建省委常委張錦川談道,化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與城市、村鎮現代化建設之間的矛盾,協調歷史建筑保護和原住居民利益保護之間的關系,也是《福建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條例(草案)》要解決的立法難點之一,草案的多個條款對此有所涉及。
陳友榮迫切期待法規的通過能給予歷史風貌有力保障。 “對成片、集中的且具有一定格局和整體風貌的,按建筑群進行保護,可單獨編制保護規劃。在活態利用中保護,為歷史建筑植入新的活態功能,在利用中反哺保護,使之重煥活力。”陳友榮建議。
我省在歷史風貌保護上已有一些經驗。例如福州市和漳州市結合城市總體規劃修訂,都專門編制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,使保護工作更加適應新時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發展的需要。泉州中山路的整治工程采取了“政府發起,市民參與”的方式,市民對中山路的整治有很大的發言權,可以向政府和設計者反饋問題,并對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監督和經濟核算。由業主支付建筑物整修費用,政府適當財政補貼,有關部門幫助分擔,這個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,中山路保護修復工程獲得“聯合國亞太地區文化遺產保護優秀獎”。這些寶貴的歷史文化保護經驗有望被整理吸收進法規。
張錦川代表還建議,省政府應著力解決好資金、政策等瓶頸問題:對全省范圍內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加以分類定級,并列出重點保護名錄,對重點保護的要加大扶持力度;建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恢復專項資金,并在項目審批上出臺優惠政策,支持名錄內的城市考古發掘、文物保護;在文物保護專項經費支持的基礎上加大傾斜力度;加強對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宣傳推介,在相關院校開設中國傳統建筑相關專業,培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所需的專業人才。
省十二屆人大代表賴妙寬重點關注海洋文化遺產。“福州的馬尾港,泉州的刺桐港、崇武古城,廈門港、鄭成功水寨,漳州的月港、東山古城等都是有重大的影響和知名度很高的海洋歷史遺址,現在福建省被納入國家‘21世紀海絲核心區’建設規劃,應重視保護和開發利用好這些海洋文化資源,展現海港省份深厚的歷史底蘊,突顯‘海絲’文化特色和影響”。
“改革開放以來,沿海地區的開發、發展,對海岸和港口的歷史風貌造成很大沖擊和破壞,許多古碼頭、港口古街、海防設施等海洋歷史古跡大量消失和改變,甚至一些具有代表性和標志性的歷史建筑和遺跡都消失了。”賴妙寬說,“這些不可再生的古跡是珍貴的文化遺產,應加大力度給予保護和弘揚”。
賴妙寬建議,在全省開展評選十大海洋歷史文化地標。挖掘和突出海防、海港、對外貿易、對臺口岸、中西交流等特點,以海洋性、歷史感、能見度、影響力等因素作為評選標準。對評選的十大海洋文化歷史地標進行重點保護、規劃和開發,塑造更具歷史內涵的現代海洋強省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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